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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8日電)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新建部分的預期效益,105年到109年預估興建3.4萬餘戶,未來4年投入工程經費新台幣1152億元,長期經濟效益3802億餘元,創造就業人口10.9萬餘人。 為落實居住正義,總統蔡英文上任後,推動安心住宅政策,規劃8年內辦理20萬戶只租不賣、租金合理、環境優質的社會住宅,讓經濟及社會弱勢者,皆能有安心居所。 行政院已於今年9月1日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保障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率提高為30%以上,並於9月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列為優先法案之一。 內政部規劃,20萬社會住宅將朝12萬戶新建,8萬戶由包租代管民間空屋及利用容積獎勵回饋的方式達成。有關社會住宅推動預期效益,新建部分,內政部調查預估直轄市、縣(市)政府105年至109年興建與開工戶合計3萬4102戶,加計現有戶數7295戶,至109年將提供4萬1000餘戶社會住宅,預估未來4年可投入工程經費1152億餘元,長期經濟效益3802億餘元,就業人口10.9萬餘人。 包租代管辦理的社會住宅部分,則規劃106年至109年每年各1萬戶,合計辦理4萬戶,並視各年度實際執行情形滾動檢討。預估未來4年推動包租代管辦理社會住宅與扶植租屋產業產值,因修繕衍生的經濟產值10億元、租金貢獻效益305.4億餘元、媒合服務及管理維護產值效益55.6億餘元、保險貢獻8.9億餘元,合計經濟效益380億元。 為加強保障弱勢族群居住權益,行政院指示,社會住宅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保障比率提升至30%以上,此外還提供一定比率予在當地求學、工作等未設籍的民眾;租金會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基準。 結合社福支援部分,行政院也規劃,社會住宅應保留一定空間供社區長照服務、托育設施、青年創業空間等附屬設施之用,並增訂非營利私法人得承租公有社會住宅轉租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的規定。 行政院長林全日前訪視台中市豐原安康段社會住宅新建工程及台北市興隆公共住宅,瞭解相關興建狀況,他說,讓有意願住在社會住宅者都可以有尊嚴的生活,這是政府的責任,將社會住宅打造為高品質住宅,也是政府的重要目標。10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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